关于开展2024年度毕节市社科理论创新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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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4/03/20 23:59
各县(市、区)社科联,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为充分发挥社科界“思想库”“智囊团”作用,将社科优势资源引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广泛动员全市社科理论工作者、实际工作者为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现就做好2024年度全市社科理论创新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市委三届历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立足“两区一典范一基地”战略定位及“1+6+1”政策措施体系,聚焦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着力推出一批具有指导意义、决策参考价值的理论研究成果,为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毕节实践新篇章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服务。
二、课题种类
本次课题分为资助经费类课题与自筹经费类课题两类。
1.资助经费类课题。资助经费类课题应结合全市中心工作任务,可根据市社科联提供的参考选题(见附件1),按程序组织申报。
2.自筹经费类课题。自筹经费类课题可结合学科特点、工作实际自行确定,按程序组织申报。
三、课题申报
1.实行课题组组长负责制。课题组组长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应具备较高的理论基础和相当的实际工作经验,并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学术成就和前期研究成果。
2.申报人应认真填写《毕节市社科理论创新课题申报评审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申报评审表》可在“毕节社会科学网”中“本站公告”栏目下载),明确课题主要研究内容,确定课题组成员,制定课题研究进度和安排。原则上一名课题组长只能申报一项;每项课题参加人员不得多于5人(含课题组组长),且《申报评审表》中所列名字与结题成果署名一致,若不一致者以《申报评审表》所列人员为准。申报时提交《申报评审表》纸质版1份。
3.实行课题申报初审制度。所有申报课题须经初审(审核课题申请人信息、申报条件、课题论证的主要内容、课题应用价值、预期成果及意识形态风险等)后方可申报。课题组组长属市直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在《申报评审表》上填写初审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送至市社科联社科服务中心;课题组组长属各县(市、区)、各大专院校的,申报的课题分别由各县(市、区)社科联、各大专院校社科联(科研处)在《申报评审表》填写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寄送至市社科联社科服务中心。请将填写好的《申报评审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地址: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东0901室,联系人:但晨浩、王胜利;联系电话:8222081;邮箱:bjssklbgs@163.com)。
4.课题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20日。各组织单位移交《申报评审表》的时间为3月28日前。逾期不再受理。未经初审及未严格按要求填写、报送《申报评审表》的不予受理。
四、其他
1.立项并申请结题的课题,需提交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出具的检测报告,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检测结果中“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至少有一项必须符合以下要求:论文形式的成果小于或等于10%;研究报告形式的成果小于或等于15%。没有提交检测报告的课题市社科联直接取消结题评审资格。
2.对通过结题评审的资助经费类课题将择优辑集出版,发至市、县(市、区)各部门,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资助经费类课题将根据结题评审通过后的等次予以适当的经费资助。对通过结题评审的其他课题将择优在《乌蒙论坛》刊登,并按规定支付相应的稿酬。
附件:1.2024年度毕节市社科理论创新课题(资助经费类)参考选题目录
2.毕节市社科理论创新课题申报评审表
毕节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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