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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汕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2024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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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截止日期:2024/04/05 23:59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县)委宣传部、各高等院校:

经汕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开展2024年度汕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和省委“1310”具体部署,落实省委常委会在汕头调研时的工作要求和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两会”精神,引导和激励全市社科理论工作者,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汕头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研究,发挥社科界的“思想库”“智囊团”作用,为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课题研究方向

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特别委托项目、潮汕文化研究专项。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重点围绕推进“以贸促工、以工兴贸、工商并举”,推动“三新两特一大”产业扩量提质,加快建设工商并举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建强“买全球卖全球”的贸易网络,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汕潮揭都市圈协同发展,建设绿美汕头,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社会治理,建设法治汕头,推进共建共治共享,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城市典范等开展研究。

特别委托项目重点围绕汕头“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建设,以我市村(社区)作为研究对象,通过深入基层开展对策性调研,总结村(社区)推进“百千万工程”的经验、做法及取得成效,并针对各村(社区)在“百千万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路径和方法,形成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研究成果,为汕头推进“百千万工程”建设,打造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样板提供理论参考和有益借鉴。

潮汕文化研究专项重点围绕加强历史文化传承发展,弘扬潮汕文化蕴含的自立自强、艰苦奋斗的历史主动精神,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加强潮汕美术、戏剧、音乐、曲艺、文学、书法、工艺、建筑等传承创新;加强汕头革命历史、汕头革命遗址保护与利用,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开展研究。

三、申报要求

1. 凡具备主持课题立项条件的社科工作者均可申报。科研及教学工作者申报立项要求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者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方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年龄不能超过35周岁(1989年3月11日之后出生)。

2. 申报课题组人数应3人以上。课题组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申报的,每人最多可同时申报两个项目。

3. 汕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不设具体的课题指南,由项目申报者根据“申报课题研究方向”自主申报。

4. 汕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每个项目可单独选定以上一种或同时选定两种成果形式,字数不低于1.5万字。

5. 申报立项课题要有比较充分的前期研究成果,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必须为最新成果,内容应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创新性,且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引用材料务必注明出处,并附重要参考文献目录。

6. 课题通过立项后,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在2024年10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并申请结项。

四、申报程序

1. 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申报。课题申报者登录汕头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在“规划工作”栏目中下载《2024年度汕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及附表,填写后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

 2.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2024年度汕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及附表进行审核,出具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 各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填写《2024年度汕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连同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市社科规划办)。所有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附电子版)。具体包括:《2024年度汕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2024年度汕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及附表一式5份(含盖章版原件1份)。

五、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1. 市社科规划办将组织开展立项评审工作,提出准予立项名单并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立项通知及获准立项名单将通知各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并在市社科联网站公布。

2. 市社科规划办将从申报常规项目和研究专项的名单中产生共建项目准予立项名单,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后印发并公布。

3. 市社科规划办将于2024年底组织开展结项评审工作。课题通过立项后,项目申报者须于2024年10月31日前报送结项申请材料。

4. 市社科规划办设在市社科联,项目申报者及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市社科规划办联系。

联 系 人:王学勤、陈慧;

联系电话:89929549、88552986;

电子邮箱:stskkt@163.com;

联系地址:汕头市海滨路12号科技馆大楼6楼。

附件:

1:2024年度汕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2:2024年度汕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

3:2024年度汕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附表)

汕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stskl.shantou.gov.cn/stskl/ghgz/202403/77fe895b889242dd8f34e224231243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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