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机构编制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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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4/04/30 23:59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党委编办,雄安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研究工作,推动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创新发展,按照《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委编办决定面向全省组织开展2024年度机构编制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本次课题申报选题范围参照《2024年度机构编制研究课题指南》执行,也可结合实际情况自拟题目。
二、课题类别
2024年度机构编制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其中,重点课题须由机构编制部门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申报,立项后签订项目协议书;一般课题可以单独申报,也可以联合申报。
三、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从事与申报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学习经历、研究经历或实践经验,有比较充分的前期研究基础,遵守诚信科研的规定。
2.重点课题应由正高级或正处级(含二级调研员)以上人员主持,一般课题应由1名副高级以上人员或部门领导同志参与。
3.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项课题,有未结项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新课题。
四、申报时间
立项申报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4月30日。一般课题结项申报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不得申请延期结项;重点课题结项申报时间为2025年3月15日至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有关要求
1.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党委编办和雄安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原则上至少申报1项研究课题。鼓励各县(市、区)党委编办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申报课题,重点开展调查研究。各课题承担单位和个人要紧密结合我省机构编制工作实际,探索新思路,提出新观点,得出新对策,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2.课题立项申报时,请课题申报人规范填写《立项申请书》和《立项评审书》。结项申报时,填写《结项申请书》和《结项评审书》。
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党委编办申报材料由各市党委编办、雄安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统一汇总后报送,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申报材料经本部门(单位)科研管理机构统一汇总后报送,报送时附《机构编制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4.申报所需表格和填报要求,请登录河北机构编制网“理论研究—资料中心”栏目自行下载。相关材料纸质版务必通过中国邮政邮寄至省机构编制研究中心,电子版发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马磊 刘光炎
联系电话:0311—87802706 87802705(传真)
电子邮箱:jgbzyjzx_hebei@163.com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13号省政府6号楼420室
邮 编:050051
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www.hebjgbz.gov.cn/hbjgbz/xwzx/tzgg/1016951065779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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