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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十五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公告

202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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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截止日期:2024/05/05 23:59

“十五五”规划是我国面向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承上启下的关键规划,也是上海面向2035年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基本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蓄力而上的关键规划。研究和编制好我市“十五五”规划,对上海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充分发挥龙头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社会参与度,更好地反映社会公众期待,现将上海市“十五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机构,并公开征集相关研究成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形式

1.公开选聘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的“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共56项课题,各项课题的研究重点请参看《上海市“十五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指南》(以下简称《研究指南》),鼓励各类研究机构组建课题组,根据自身优势申报承担研究任务。

2.公开征集

各类研究机构或个人可根据《研究指南》相关题目开展研究,也可围绕关系“十五五”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自行确定题目自费开展研究,完成研究后提交研究成果。

3.平行研究

鼓励有条件的研究机构围绕“十五五”及中长期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自行组织开展“十五五”相关系列研究,完成后提交研究成果。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

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行业协会等。课题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

2. 课题负责人

每项课题明确1名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承担过国家和省部级,特别是上海市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每位课题负责人申报的公开选聘课题不应超过2个。

三、选聘过程

1. 申报材料

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网站(fgw.sh.gov.cn)、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www.fzzx.sh.gov.cn),下载《研究指南》和《上海市“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书》)。

《课题申请书》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须由申请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课题申请书》(一式五份,信封上请注明“课题申请”字样),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版文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上海市‘十五五’规划课题申请”字样)。

2. 申报期限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5日(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3. 组织评审

对于公开选聘课题,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单位、专家组织课题评审小组,从研究的创新性、深入性、操作性,以及研究团队实力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课题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于2024年5月中旬通知承担单位联系人。

四、课题进度要求

公开选聘课题应按照以下课题进度要求开展研究:

1. 签订合同

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于2024年5月下旬签订课题合同,正式确定课题方案和相关事宜。

2. 开题启动

承担单位应于2024年6月初形成开题报告,召开课题开题会,正式启动课题研究。

3. 中期报告

承担单位应于2024年8月初形成课题中期报告,召开中期成果汇报会。2024年8月底前,市发展改革委将适时组织召开“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中期成果交流会。

4. 结题评审

在中期成果交流的基础上,承担单位做进一步深化研究,并于2024年10月底前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正式办理结题手续。

面向全社会征集课题和平行研究课题可参照公开选聘课题的进度要求开展研究。研究单位确定研究题目后,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来电并以邮件方式告知市发展改革委,并于2024年8月初提交课题中期成果,2024年10月底前提交最终成果。

五、研究经费

公开选聘课题研究经费:I类课题每个安排15万元,II类课题每个安排12万元(具体经费拨付按财政相关规定执行)。市发展改革委将对有关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价并颁发证书奖励。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处(邮编:200003)

联系人:阮晟、宋贺敏

联系电话:23113489、23112875

传真:63585217   

 电子邮箱:ghc@fgw.shanghai.gov.cn

相关附件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s://www.shanghai.gov.cn/nw12344/20240415/1136b7f869564d53a9c677aa9d90cc1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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