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申报公告
2024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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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4/05/17 17:00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培养哲学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人才,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北京市社科联、北京市社科规划办启动2024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为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项目坚持公开遴选、多元培养、目标管理的原则,面向首都社科界,通过单位推荐或同行推荐,公开遴选政治坚定、学风严谨、深具学术潜力的青年学者,资助其开展课题研究,研究周期为3年,资助金额15万元。重点支持基础性、前瞻性理论问题或关系国家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本次课题立项总数不超过100项。
项目采取北京市社科联委员和学界知名专家学者联合培养的课题双导师制。项目研究期内,除课题指导外,课题承担人还能得到系列精准化、个性化的项目支持。
二、申报条件
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党校(行政学院)、科研院(所)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青年科研人员。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马克思主义方法论,正本清源、守正创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党和人民述学立论;
(二)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坚持实事求是的优良学风和求真求实的科学精神,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学术创新能力、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发展潜力,在相关学科领域崭露头角;
(四)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9周岁(含)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不可申报。
三、推荐办法
可通过以下渠道择其一进行申报。
1.单位推荐。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组织申报。应结合学科分布的均衡性、体现优势学科等因素,择优推荐1-4名青年学者。
2.同行推荐。每位申请人由2名首都社科界知名专家联名推荐(其中至少包含1名北京市社科联委员),每名专家、委员每期只可推荐1人。
四、申报要求
1.承担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项目。承担过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
2.请各高校、党校(行政学院)、科研院(所)及同行专家按照《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的具体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做好资助对象推荐工作。
3.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相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申报材料
推荐材料需A4纸双面打印,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
1.《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资助对象推荐表》6份,其中至少1份原件。
由单位推荐的,须由单位管理部门在《推荐表》中填写推荐意见并盖公章;由同行专家实名推荐的,两位专家的学科领域须与申请人一致,在《推荐表》中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名。推荐表中列举代表作的附件材料,按要求附在每份推荐表后,一同装订。
2.《资助对象信息汇总表》1份。
两种渠道推荐的申请人均须将申报材料交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各单位汇总、审核相关材料后填写《资助对象信息汇总表》并加盖公章,统一报送北京市社科联、北京市社科规划办。
各单位于2024年5月17日17点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北京市社科联、北京市社科规划办学术活动部(北京市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19号),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不接受个人直接递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昱宣 64527153 张 瑾 64527121
邮 箱:xsb@bjsk.org.cn
附件:
1.《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
2.《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资助对象推荐表》
3.《资助对象信息汇总表》
北京市社科联、北京市社科规划办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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