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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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4/06/07 23:59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工院校:
为进一步借智聚力,推动我省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对人社工作部署要求,结合人社领域深化改革重点任务,聚焦我省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开展研究。突出创新性、针对性、前瞻性开展选题,注重应用性研究和跨学科综合研究,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决策参考价值的成果,为推动我省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类别
本次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研究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主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承办。年度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报选题见《2024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重大课题通过政府采购形式确定承接团队并给予一定研究经费支持。重点课题给予2万元的经费资助,一般课题经费自筹。重大课题、重点课题须严格按照给定选题和研究内容进行申报,一般课题须按照给定的选题方向,可使用给定选题也可自拟相近题目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须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备相关研究储备和条件,且由一人担任。
2.申报重点课题,负责人应为单位负责人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聘在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申报一般课题,负责人应为单位负责人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聘在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申报重大课题,负责人条件详见“2024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课题研究竞争性磋商公告”(5月底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网站发布)。
3.申报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同时多头申报的,不予受理。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项的厅级以上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年度课题。2023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延期或者结项未通过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本年度课题。
(二)申报项数
1.每个单位申报总数量一般不超过5项(不含重大课题),在2023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结项评审中被确定为优秀课题的,其申报单位(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工商学院、济南大学、山东省创新发展研究院、青岛市人力资源发展研究与促进中心)申报数量不受限制,同时,其课题负责人如申报本年度课题将在立项时予以优先考虑。
2.每位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一项课题。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两项课题的申报,同一人员申报或参加课题合计不得超过两项。
(三)申报程序
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申报程序如下:
1.课题负责人填写《2024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申请书》(附件2)和《2024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申请活页》(附件3),报所在单位审核并盖章。
2.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汇总申请材料并填写《2024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
课题负责人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做到规范、准确、齐全。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须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按申报数量要求将书面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报送(可邮寄)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超出申报数量或者个人申报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包括:《2024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申请书》(A3纸双面印刷,中缝装订,一式3份);《2024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申请活页》(匿名,A4纸双面印刷,一式3份);《2024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所有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供电子版(word版和扫描盖章pdf版),并以“课题类别+课题名称+单位+负责人”方式命名文件夹,由申报单位集中发送到指定邮箱。申报所需表格电子版请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shandong.gov.cn/)“最新文件”栏目查询本通知下载。
申报重大课题,请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网站“意向公开”栏查询“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政府采购意向”,有承接意愿的团队请后续关注同平台发布的“2024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课题研究竞争性磋商公告”,按照规定程序及要求进行申报。
(四)申报时间
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申报集中受理时间为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6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重大课题申报按“2024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课题研究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时间申报。
四、课题管理
(一)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申报材料受理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组织专家对课题计划、前期成果、研究团队以及完成课题保障条件等进行审核,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确定立项名单并发文公布。
(二)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立项后将组织课题开题。所有课题实行中期检查制度,检查范围包括课题进度、研究框架、阶段性成果等。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课题作不予结项处理,并取消其次年参与立项申报资格。
(三)所有课题要求在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并提交结项报告,按要求通过结项评审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结项证书。
(四)所有课题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如公开发表、出版专著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单位)报送前,均须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审核内容并标明“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字样及课题编号。
联系人:陈文倩,张杰
联系电话:0531-51788432,51787586
地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901室(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邮政编码:250014)
邮箱:cwqrst@shandong.cn
附件:1.2024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选题指南
2.2024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申请书
3.2024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申请活页
4.2024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申报汇总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4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452/202405/31b4b046-0d24-4103-8a8f-617b5da918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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