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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2024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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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截止日期:2024/07/15 23:59

各有关单位:

现就2024年度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此次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为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努力做到“四个走在前列”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二、课题申请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

(二)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课题申报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西藏自治区(含自治区驻内地办事机构)工作,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在反分裂斗争中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二)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的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可申请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84年7月5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42周岁(1982年7月5日后出生)。获得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得申报青年项目。

(三)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申报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已申报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申报人主持的省级及以上课题未结项的,不得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

四、课题论证及相关要求

(一)课题论证与往年立项课题完全重题或明显简单草率、与他人往年申请书论证内容相似的,不予受理。

(二)本次申报参照今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不再发布课题指南。申请人可对照自治区社科专项资金项目近年课题指南的导向和已立项课题,对应不同项目类别的定位和要求,着眼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申报课题名称应表述严谨、规范、准确、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

课题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及其在西藏的成功实践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自治区党委第十次党代会以来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全方位进步和历史性成就,西藏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西藏着力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西藏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区,西藏着力创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西藏创新党建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在西藏的成功实践,全面深化改革在西藏的实践探索,中国式现代化的西藏实践,推进西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西藏篇章,西藏积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西藏数智社会治理,西藏人口素质提升、人心凝聚、人才培养工作,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西藏传统文化典籍和文献的挖掘、整理、保护研究,格萨尔研究,西藏所藏贝叶经写本整理与研究,考古新发现与西藏同祖国关系史,以及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和前沿问题、国内外学术热点问题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

(三)按照《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跨学科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四)申报课题立项评审实行初评和复评相结合,全部采用《论证活页》匿名评审方式。《论证活页》按照“活页填写说明”认真填写,不得透露个人和所在单位相关信息。

(五)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六)《申请书》《论证活页》《申报汇总表》《学科分类》等申报材料,在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网(http://www.xzass.org)公开发布,请项目申报人在“社科基金”栏或网站首页的通知公告页自行下载。

五、项目资助额度

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研究,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5万(拾伍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额度为10万(拾万)元。课题申报人应按照《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申请适当的经费资助,并科学合理地编制经费预算。

六、课题成果形式

课题最终成果形式分为专著、译著和研究报告类,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研究报告字数须达到6万字以上,专著、译著须达到10万字以上。最终成果可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藏语言文字形式提交。

七、完成时限

自治区社科专项资金项目的完成时限,研究报告一般为1年,专著、译著一般为1—3年。超过5年未提交结项材料的,自治区社科工作办按项目撤销处理。

八、阶段性成果要求

预期研究成果要通盘考虑项目研究期间拟公开发表的阶段性成果,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在研期间必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刊物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报送并采用1篇以上“成果要报”,重点项目在研期间必须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报送并采用2篇以上“成果要报”。

九、严格审核把关

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市)、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我办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行贿评审专家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则撤项处理,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

十、报送要求和截止时间

(一)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区(中)直各单位、区属各大专院校的科研管理部门和各市(地)委宣传部负责受理本单位或本地区的课题申报,对申报材料审查盖章后,统一报送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申报汇总表》1份和个人申报的《申请书》(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加盖公章)1份,《论证活页》只需提供电子版,光盘刻录电子版1套(汇总表、申请书、论证活页)。报送地址:拉萨市城关区色拉路4号自治区社科联学术工作处(社科工作办),联系电话:0891—6890210。

(二) 2024年度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各单位务必在7月15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自治区社科工作办,逾期不予受理。


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4年6月12日

附件1:申请书.docx下载

附件2:论证活页.docx下载

附件3:2024年度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下载

附件4: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学科分类表.docx下载

原文链接:http://xzass.org/detail/MzKAKszsOKJUswO?webType=1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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