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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工程专项科研课题申报通知

2024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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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教育学

截止日期:2024/09/10 23:59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省属及相关中小学校:

为扎实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全面落实《教师数字素养》教育行业标准和《广东省教育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2023-2027)》等文件精神,提升教师运用数字技术优化、创新和变革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增强教师的意识和责任感,促进高水平的数智融合教学应用创新,推动优质均衡教育新模式发展。以数字化转型为动力,探索广东省教育高质量发展新路径和新范式。经研究,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工程办)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中小学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工程专项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各市、县(市、区)、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下同)。

二、申报主题

为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开展,现明确课题申报应紧密围绕以下11个核心主题进行。各课题申请人可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专业特长,根据以下主题选定研究方向,自拟课题题目,并开展相应的研究工作:

1.区域教师培训数字化转型探索研究

2.教师数字素养提升策略研究

3.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培训研究

4.数字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研究

5.人工智能助推教师专业发展研究

6.教师科学教育能力培育研究

7.教师跨学科教学能力提升研究

8.教师数字化教学能力提升研究

9.教师数字技术应用实践研究

10.学校数字化转型实践研究

11.跨学科创新人才培养研究

三、申报要求

1.请根据上述列示的课题主题进行选题论证。课题申请人可在选题范围和框架内自选切入点和论证角度,自拟题目。

2.申请人须围绕教育数字化转型背景下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结合发展实际及未来发展方向,着力探索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的机制和路径,力求具有针对性、创新性和实用性。 

3.申请人必须为在编教师,市、县(市、区)教育系统在编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4.课题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项目最终成果进行申报,成果发表须在醒目位置标明“广东中小学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工程专项科研课题(课题批准号:××××)成果”。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年内完成。

5.同一主持人的同一课题如已得到各级教育部门(含学校、区县、市)、工程办立项,不能再次进行重复申报。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不超过2项。

四、申报时间与方式

(一)申报时间。截止2024年9月10日

(二)申报方式。本次课题申报省属以学校为单位择优向省工程办报送申报材料,每所学校限2个;其他由地市教育局择优申报,每个地市限40个,不接受个人报名。

(三)申报材料。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工程专项科研课题申报评审书、课题申报汇总表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

申请人将上述申报材料打包整理为RAR或ZIP格式压缩包,以“单位+姓名”命名,发送至所在地市教育局(省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直接提交至省工程办)。各地市教育局/省属学校于规定时间内填写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2)以及汇总申报材料,打包整理为RAR或ZIP格式压缩包,并命名为“数字素养提升工程专项课题+地市/省属学校”发送至省工程办邮箱。

五、其他事项

1.省工程办将于2024年下半年组织课题评审,评审按照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择优立项。

2.本次科研课题由申报人自筹经费。

3.联系人:李月冬、陈绍珂;电话:020-34113157;邮箱:wjyts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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