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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2024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课题申报工作通知

2024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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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截止日期:2024/08/20 23:59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省非遗保护中心,厅属各单位,各相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创新谋划好“十五五”时期非遗保护工作,助力文旅强省建设。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开展2024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发展导向,结合中省相关战略部署、工作要求,聚焦我省非遗保护传承弘扬工作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理论与实践问题,突出应用对策研究,体现时代特征和创新意识。

2024年度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课题选题参考方向共30个(附件1)。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选题名称。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申报课题的研究内容应与非遗行业理论与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请结合以下要求(须至少符合1项),申报时提出课题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提供成果转化证明作为验收依据。

1.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实践活动,作为行业案例推广经验;

2.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具体项目并付诸实施(例如非遗相关的艺术创作项目、公共服务项目、研学旅游项目等);

3.研究成果可转化为政策措施或工作方案(被厅局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用);

4.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在CSSCI(含扩展版)期刊发表。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工作单位在陕西省境内。优先支持已认定的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陕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开展课题研究。

2.申报人具有独立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所在单位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协助组织课题的申报、立项、结项及资助经费的管理。

3.申报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应当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且由一人担任;重点课题的申报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职称或博士学位,一般课题申报人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职称。

4.项目申报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同时可作为另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单纯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超出范围的不予受理。

5.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报课题,须在申报时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6.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研究成果申请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已获厅局级及以上立项的课题,论证中无新的研究内容的,一般不再申报。

7.申报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有关信息资料前,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并取消申报资格。

三、工作要求

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择优立项。课题完成时限为3个月以内,时间以委托立项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撤项处理。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同时请按照选题方向所列顺序标明序号。

(二)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申报人结项前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研究成果减缩稿,每篇字数不超过3000字。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课题被撤销的,追回已拨付的资助经费,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非遗课题研究。

四、成果要求

(一)成果形式

1.研究报告或政策文件

课题负责人需以研究报告或政策文件形式提交结项成果,其中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5万字。

2.成果摘要

课题负责人需提供结项成果摘要,字数不少于3000字。

(二)成果使用

省文化和旅游厅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课题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经省文化和旅游厅同意,课题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五、资助标准

省文化和旅游厅给予每个立项一类课题2万元、二类课题1万元的经费资助,拨付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专门用于课题研究。鼓励各单位申报非资助课题。

六、申报方式

申报者按申报评审书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将填写完毕的课题申报评审书、论证活页(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与电子版申报材料(Word格式)一并提交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报单位应审查申报评审书,对其合法性、内容的真实性、研究的可行性等负责,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承担课题管理及信誉保证。

请各单位于2024年8月20日前,将课题申报评审书(一式贰份)、论证活页(一式陆份)、加盖公章的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电子版申报材料同步报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需统一标注为“***单位2024非遗课题申报”,不接受个人报送)。

联系人: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 王霞

电话:029-85261298

邮箱:sxfyc2022@163.com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5号

附件:

1、2024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课题研究选题范围.docx

2、2024年度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课题申报汇总表.docx

3、2024年度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课题申报评审书.docx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8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whhlyt.shaanxi.gov.cn/content/content.html?id=20406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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