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涉金融行业劳动用工热点问题”研讨会会议预通知暨征稿通知
2024年09月02日
点击订阅
截止日期:2024/09/30 23:59
为促进涉金融行业劳动争议问题的相关学术研究与裁审实践之间的交流,助力金融行业高质量合规发展。经研究,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上海律师协会徐汇律师工作委员会、上海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拟于2024年10月26日(周六)联合举办第二届“涉金融行业劳动用工热点问题”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研讨会主题
涉金融行业劳动用工热点问题
Seminar Topics
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
2024年10月26日(周六)
会议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龙文路317号星瀚广场2栋9层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
具体的会议议程将在确定后及时通知大家,敬请期待。本次研讨会不收会务费,来回交通费和住宿费由参会人员及单位自理。
Meeting time and place
材料提交
参会材料选题及格式要求详见附件。参会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周一),参会材料提交请发送到会务邮箱:zhongyang@tahota.com,邮件标题统一为“作者单位-作者姓名-文章标题-2024涉金融行业劳动用工热点问题研讨会”。
会务联系人:郑欣悦
联系电话(微信同号):17621186566
会务联系人:钟 洋
联系电话(微信同号):18818099228
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
上海律师协会徐汇律师工作委员会
上海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 / Annex
研讨会热点问题及案例征集范围
直面焦点问题
1. 金融行业员工薪酬管理制度下的争议解决相关法律问题
a) 递延支付机制的合规性审查与劳动争议的利益平衡;
b) 追索扣回制度的合规性审查与劳动争议中的利益平衡;
c) 业务包干激励制度的合规性审查与劳动争议的利益平衡。
2. 金融集团公司背景下的劳动争议解决与法律挑战相关法律问题
a) 金融集团公司背景下的用工管理与制度体系构建;
b) 集团“跨企”混同、异地等用工情形下的劳动争议解决;
c) 集团“跨企”混同、异地等用工情形下的金融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应对新兴挑战
1.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与金融行业管理人员处分、离职等制度衔接相关法律问题
a) 国企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对金融行业的影响与适用;
b) 行业、企业内部处罚制度与《条例》的衔接实践。
2. ESG框架下上市金融机构的劳动用工合规体系构建与信息披露相关法律问题
a) ESG框架下劳动用工的合规性标准与合规体系构建;
b) ESG合规体系构建的成功案例与启示;
c) ESG框架下劳动用工违规事件与应对策略。
3. 其他涉金融行业劳动关系相关前沿法律问题
a) 金融行业劳动关系管理、劳动争议的创新实践与创新机制;
b) 人工智能对金融劳动用工的现实影响;
c)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的金融行业劳动争议相关问题。
研讨会材料提交要求
PPT讲义
(1)本次研讨会主要接收与主题相关的PPT讲义,第一作者每人限投1份;通过评审者将在会上作专题报告。
(2)PPT讲义请以PPT或PPT转存的PDF格式报送,要求简洁大方、思路清晰、内容丰实,30页以内。
(3)如提交材料涉及案例,请附上生效的裁判文书,并说明研讨的主题和主要争议性观点。所提交案例应当事实清楚,相关争议焦点具有新颖性或者典型性,存在法律规范尚不明确的内容,或者在实践中存在较大的观点分歧和争议。
论文类
(1)凡与本次研讨会主题相关且未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报告过或公开刊物上发表过的论文均可报送。第一作者每人限投1篇。会务组将编制论文集,仅用于本次会议交流,不在任何网站和数据库中公开。论文稿件通过评审者将择优在会上作专题报告。
(2)要求符合学术规范的论文,总字数在4000-10000字之间,为方便论文的评审和汇编,投稿论文的电子版须采用WORD文档格式。
(3)投稿论文格式体例如下:
正文标题:小二号黑体加粗(副标题用小三号黑体加粗右对齐),
内容提要与关键词:“内容摘要”四字为五号黑体加粗;内容摘要正文为五号楷体,两端对齐;“关键词”三字为五号黑体加粗(关键词三个字中间各空一个空格);关键词内容为五号楷体(每个关键词之间空两个空格);关键词与正文之间空一行,所空行的字号为小三号。
正文:正文内容为中文用五号宋体,英文用五号Times New Roman;正文行距1.25倍行距、两端对齐;文章标题为一级标题用五号黑体加粗;二级标题用五号楷体;三级以下标题与正文同样字体格式;标题与上下段正文之间不空行。
文章篇内的节次与子目次序为:“一、”、“(一)”、“1.”、“(1)”、“①”。(注意,在“1.”后空一格)。
脚注:加注符号依全文排序(即全文连续编号),标在须加注之处最后一个字的右上角(上标格式),用不带圈的阿拉伯数字(数字字体为Times New Roman)依次标示。注号取消上标格式,空两格后写注文。每个注文各占一段,用六号宋体,单倍行距。注释和注释符号同页,不得隔页。
(4)正文首页页脚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学位等;正文后附作者详细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电子信箱等。
(5)其他格式要求及注意事项可参照《中国法学》及《法学引注手册》。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