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协关于开展福建省科协十届委员2024年调研课题专项资助活动的通知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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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4/11/20 23:59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科协,有关高校科协和企业科协,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和省科协十大精神,支持省科协十届委员围绕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推动科协事业高质量发展开展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高质量服务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按照《福建省科协委员调研课题专项资助项目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委员课题规定》),省科协决定开展省科协十届委员2024年调研课题专项资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内容
(一)主要聚焦
1.福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路径研究与对策建议。
2.福建省重点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分析和政策建议,如电子信息和数字产业、先进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等。
3.福建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状况和建议,如科技人才培养和评价、青年科技人才成长环境、海外人才引进等。
4.福建省科技创新环境和创新文化发展情况及建议。如科技投入、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法治环境、科技伦理治理等。
5.福建省与国际、港澳台民间科技交流合作情况及建议。
6.科普在福建省乡村振兴中作用发挥的路径研究及对策建议。
7.科协系统改革发展状况和对策建议,如科技社团、组织建设、科技馆体系建设等。
8.新时代科普工作机制创新路径研究,如科普资源共建共享、科普人才队伍建设、青少年科学教育等。
具体题目由申报人自行拟定。
(二)课题成果。课题成果应为调研专报。每个课题需提交至少1篇调研报告和1篇政策专报,调研报告实事求是,不少于5000字;政策专报要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以服务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为目标,每篇2000字左右。
(三)课题时限。调研课题应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并提交调研报告和政策专报。
(四)资助额度。每个调研课题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二)原则上每位委员只能主持一个课题、参与一个课题。
(三)课题团队年龄结构、专业结构、领域结构合理。
三、申报方式和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自愿申报,通过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科协,有关高校科协和企业科协等推荐。
(二)请于11月20日前,将《福建省科协委员调研课题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纸质版签字盖章后(双面打印,一式三份)邮寄至指定地址,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四、课题评审和立项
(一)根据《规定》,福建省科协组织人事部对《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集中评审。
(二)福建省科协组织人事部及时将评审及立项结果通知推荐单位,课题经费拨付至推荐单位。
(三)课题负责人自主开展调研活动,经费使用应符合省里有关规定和《委员课题规定》、《福建省创新驱动助力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补充通知有关要求。在课题结题时出具课题经费结算单。
联系人:曾金枫,电话:0591-86270615,邮箱:gzyx530@163.com,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省直东湖大院2号楼401室省科协组织人事部(邮编:350001)。
福建省科协
2024年10月28日
- 附件:福建省科协委员调研课题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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