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项目及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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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5/04/11 18:00
原文链接:https://jyt.yn.gov.cn/article/2147451515
各州、市教育体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中小学、幼儿园:
为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深入实施。经研究,定于2025年3月21日起组织开展2025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项目及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具体申报办法见附件。
各单位要认真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申报。
联 系 人:段佳彤
联系电话:0871-65129647、65026046
云南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联系电话:0871-65103591、18183713685
附件:1.2025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项目及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docx
附件:2.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项目及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模板.doc
附件:3.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项目及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活页模板.doc
附件:4.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系统登录指引手册.docx
一、申报对象
2025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项目(以下简称“省社科规划教育学项目”)主要面向我省高等学校、教育科研机构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有较好研究基础的中小学教师也可申报。
2025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面向我省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科研机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申报。
二、申报指标
2025年度省社科规划教育学项目和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
省社科规划教育学项目申报指标为:本科高校各5项,高职高专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2项。各州市申报限额为:昆明市5项(含省属中小学校),其他州市各2项。
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标为:昆明市(含省属中小学校)85项,曲靖市、昭通市、保山市各75项,文山州、临沧市、楚雄州、玉溪市各45项,普洱市、大理州、红河州、德宏州、丽江市、西双版纳州、迪庆州、怒江州各15项。高校及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申报限额为: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师范大学每校不超过30项,其他本科高校每校不超过20项,高职高专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每校不超过10项。
三、项目类别
(一)2025年度省社科规划教育学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青年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
(二)本次2025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立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培育课题共4个类别。对重点课题予以经费资助,计划立项30项,每项资助1万元。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培育课题均为非资助课题,研究经费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少于1万元。申请人应按照《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云财教〔2021〕382号)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项目选题
本次申报不发布选题指南,申报人可自拟题目进行申报。申报项目选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色、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水准的研究成果。鼓励开展体现云南教育改革发展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
五、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
申报省社科规划教育学重点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报省社科规划教育学项目青年项目及省教育科学规划青年课题申请人,不受职称限制,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所申报项目截止日期计算),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以所申报项目截止日期计算)。申报其他类别项目(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培育项目只针对高职高专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科研机构工作者申报。
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具备申报条件且工作单位在云南的在站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报。
(二)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特对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项目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项目的申报。
2.截至2025年4月11日,在研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未向主管业务部门提交结项申请材料的负责人,不能申报省社科规划教育学项目;截至2025年4月25日,在研省社科规划教育学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未向主管业务部门提交结项申请材料的负责人,不能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3.不得以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项目。不得以已获得同级别及以上项目立项的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本次项目。
申报人违反上述规定申报项目的,视为违规申报,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如获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有资助经费的被撤项项目,除追回已拨付的项目资助经费外,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
六、申报办法
(一)申报组织
各州市教育体育局教育科学规划办负责组织本州市中职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的项目申报及申报材料审核,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的项目申报组织和材料审核。省属中小学、幼儿园从所在州市教科院(所)申报。各教育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人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是否同意申报的明确意见。
(二)申报时间
2025年度省社科规划教育学项目和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网络申报。从“云南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eps.ynjy.cn/)使用短信验证登录“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如未注册过该平台或收不到验证码,请联系技术人员(0871-65103591、18183713685),具体操作见附件4。省社科规划教育学项目网络申报及审核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8:00至4月11日18:00;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网络申报及审核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8:00至4月25日18:00。请各科研管理部门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要求审核材料,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三)纸质材料报送安排
申报所有类别项目的《申请书》、《活页》和《申报项目汇总表》均无需寄送纸质版。在平台上提交的所有材料均视为经过各级单位审核同意的文本。待立项公布后,各科研管理部门在平台上下载所属立项项目的《申请书》(不需要《活页》),每个项目打印1份,加盖公章后统一寄送至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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