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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的通知

2025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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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马克思主义理论

截止日期:2025/05/30 17:00

原文链接:https://www.js-skl.org.cn/notice/list-128/12436.html

各高校社科处(科研处):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战略部署,切实推进高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探讨,江苏省社科联与南京大学出版社联合启动2025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全国教育大会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见效,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应用对策研究,聚焦我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理论、改革实践及管理创新等实际问题,用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支撑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践,提升江苏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质量和水平。

二、课题申报

1.申报对象:省内本科和高职院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工作的教师,学生工作(部)处、招生就业创业处等部门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者,以及从事体育、美育、劳育等相关工作的教师。

2.申报形式:申请人以课题组项目负责人形式申报,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为1人。

3.申报选题:申请人可依据《2025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细化申报课题研究方向或自行确定选题。申报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4.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课题申报材料。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教育厅哲社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本课题。省社科联在研项目的申请人,不得申报。2022年和2023年已获本课题立项经费资助的不得申报,省社科联项目成果鉴定不合格或被终止、撤销的不得申报(自终止之日起三年、撤项之日起四年内)。

5.申报限额:每所院校限报8项,鼓励申报不同方向选题。

6.申报方式:本课题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须在“精品工程申报系统”(http://www.jsskl-xxgl.cn/project/login)注册填写有关信息(已注册申请人使用账号密码登录),下载“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请书(2025年)”填写并上传至申报系统,同时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经申请人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单位统一于6月6日前寄送至省社科联科研中心。

7.审核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特别是对申请人资格的审核。申报材料由省社科联科研中心审核合格后参加评审。

8.网上申报系统于4月10日零时至 5月30日17时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申请人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于6月6日17时前完成线上审核。

三、立项管理

1.课题立项。申报课题经同行专家网上初评、线下复评、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同意立项,并在江苏社科网公示。

2.项目类别。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立项不资助项目。申请者可根据课题研究重要程度、内容复杂程度等因素,自行确定申请项目类别。

3.项目数量及经费。2025年度设重点项目10项,每项资助10000元;一般项目60项,每项资助5000元;立项不资助项目根据申报数量确定。资助经费由南京大学出版社提供,重点课题资助经费分两次汇入课题组所在单位账户:课题立项后拨付50%经费,课题结项后拨付50%经费;一般课题一次性汇入课题组所在单位账户。

4.项目管理。课题管理依据《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管理实施办法》,经费管理执行省财政厅科研课题经费管理相关规定。省社科联具体负责课题立项后的研究管理,建立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管理责任制。省社科联将适时对项目进度执行与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项目实行集中开题和中期检查制度。申报单位要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立项课题配套一定经费支持。

四、课题结项

1.成果形式:撰写研究报告1篇(字数不少于1万字);撰写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践创新、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相关教材或论著1部;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课程教学与实践改革过程中以其他形式呈现的成果1项,如课件、在线资源建设等。重点项目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发表论文1篇,并提供上述其他研究成果1项;一般项目和立项不资助项目选择上述成果形式其中1项即可。 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所有形式的成果第一作者须为项目负责人。

2.完成时间:重点项目研究时间为2年,于2027年9月30日前提交结项材料;一般项目和立项不资助项目研究时间为1年,于2026年9月30日前提交结项材料。结项材料包括《鉴定结项审批书》(在申报系统中填报下载)、成果原件和复印件(教材、著作、调研报告、论文类每项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课件、在线资源等以电子光盘等形式提交1份并且将其重点部分截图打印1份提交)。

 3.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4.成果评审:课题结项采取专家集中评审方式,课题成果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给予结项。

联系人:李  慧  025-83325615

唐顺霞  025-83378560

寄送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68号4号楼406室省社科联科研中心(邮编:210004)

附件:

1.2025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指南

2.2025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请书

3.《省社科联精品工程申报系统使用手册》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5年4月9日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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