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法学“国家治理能力建设与法治转型”博士论坛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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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9/12/09 23:59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在北京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明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方向。
为推进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研究,进一步加强我院与国内外各高校的学术交流,我们拟定于2019年12月7日至8日在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举办京师法学“国家治理能力建设与法治转型”博士论坛。
会议将邀请国内外高校的在读博士研究生、博士后以及取得博士学位五年内的青年学者进行学术交流,同时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学术报刊编辑及就会议主题有专长的实践部门专家参与评议,帮助青年学子提升学术能力。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诚挚邀请您拨冗莅会:
一、会议主题:
本次论坛的主题是“国家治理能力建设与法治转型”,会议议题包括但不限于:
1.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传统文化资源;
2. 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理论与实践;
3. 土地制度与基层治理;
4. 网络安全与互联网空间治理;
5. 数字经济的法治保障;
6. 国家治理中的司法权。
二、征文要求:
现围绕上述选题,向学界发出邀请。欢迎对本论坛议题感兴趣的青年学子携文赴会。有意与会者可向论坛提交如下两种形式的稿件参会(选一即可):1.与论坛议题相关8000字左右的学术论文(或拟报告论文的摘要及提纲);2.3000字左右的笔谈短文。会务组将在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后,向学者发出正式参会邀请。论坛与法学院学术辑刊《京师法学》联合举办,会后将组织专题或笔谈在《京师法学》刊发。
三、会议时间与地点:
本次会议定于2019年12月7日至8日(周六、周日),会期两天。
报到地点及会议地点暂定为花园饭店(海淀区花园东路30号)。
四、会议费用:
本次论坛承担正式受邀者参会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用,我们将统一安排宾馆住宿以及会议期间的用餐。可报销的交通费仅限高铁二等座或普通卧铺。与会者须向会务组提供相关票据原件及银行卡购票消费记录,作为报销依据。本次论坛不收取会务费。
五、联系方式: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京师法学博士论坛会务组
会务专用邮箱:jingshifaxuebslt@163.com
会务联系人:
李德嘉(会务组工作人员):18911618406
江文静(会务组工作人员):010-58802948
侯怡宁(会务组工作人员):15234160157
王运鹏(会务组工作人员):13261615122
郭如愿(会务组工作人员):15501157801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2019年11月19日
会议回执
姓名 |
是否参加本次会议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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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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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言提纲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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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联系方式 |
电话: 手机: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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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务必在2019年11月30日前将此回执电子版本发至会务专用邮箱:jingshifaxuebslt@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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