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陕西省社科类社会组织专项研究项目申报通知
2019年11月22日
点击订阅
截止日期:2019/12/20 23:59
各社会组织:
根据省社科联年度工作计划,现将2020年度陕西省社科类社会组织专项研究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宗旨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十九届三中全会、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发挥社科类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和推进学术进步的独特优势,积极引领学术社团、社会智库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我省践行“五个扎实”要求、全面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大力发展“三个经济”、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突出陕西文化资源优势,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研究,形成一批研究成果,打造一批理论创新能力强、管理健全、运作良好、社会影响力较大的社科类社会组织。
申报社会组织根据上述研究方向,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科,认真凝炼、自行拟定研究题目。研究项目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一般不设副标题。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凡在省民政厅正式注册登记成立的、业务主管单位为陕西省社科联的社科类社会组织。
(一)依法经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法人治理结构、财务和人事管理制度健全;
(三)具备开展课题研究和学术活动的必要条件,具有相应的学科优势;
(四)依法开展法律法规允许的业务事项,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
(五)获得全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3A(含)以上的优先。
三、申报要求
1、各社会组织为项目申报单位。
2、申报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此基础上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评审、排序。
3、为保证项目研究质量,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申请人作为负责人一般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参加者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陕西省社科类社会组织研究项目申报书》(2020版)和《项目论证活页》(不超过5000字),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4、项目主持人应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能力。
5、省社科联在各社会组织申报的基础上,进行形式审查,组织评审。批准立项的项目,下达立项通知书并拨付相关研究经费。
6、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研究要在2021年5月底前完成,一般不允许延期。结项以本项目研究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以及领导批示和实际部门采用证明等相关资料作为支撑材料,并应署名“2020年度陕西省社科类社会组织专项研究项目”,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
7、陕西省社科类社会组织研究项目为陕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设立的专项。本项目不收取任何申报评审费。
四、申报受理
各社会组织要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申报人填写《申报书》1份和《论证活页》5份(附件1),项目管理单位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2)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9年12月20日前报送省社科联学会部。
联 系 人:刘光辉 联系电话:(029)85361338
电子邮箱:85392336@163.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小寨东路3号陕西省社科联111办公室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