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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十四五”专项规划研究课题申报公告

2020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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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0/05/10 23:59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规〔2020〕3号)要求,广泛凝聚各方智慧,加强新时代全区职业教育重大政策的前瞻性、战略性和实践性研究,充分发挥课题研究在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领改革方面的重要作用,自治区教育厅决定开展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十四五”专项规划课题研究,并面向社会发布,全区各类研究机构、教育智库等机构及社会专家学者、职业院校教师均可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课题

本课题专门为编制自治区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十四五”专项规划而设定,研究成果直接服务于专项规划的编制和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的研究制定。课题类别均为应用研究课题,设立重点项目11项、一般项目8项、青年项目5项

(一)重点项目

1.宁夏高职院校“双高”建设及相关配套政策制度研究;

2.宁夏高职院校扩招教育教学管理机制、实施路径及推进策略研究;

3.宁夏职业院校“1+X”证书制度改革试点存在问题、发展思路及政策支持研究;

4.宁夏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双师型”教师、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现状、存在问题、管理机制、政策支持研究及中职学校教师配备政策研究;

5.宁夏社区教育发展现状、存在问题、推进路径及宁夏全民终身教育联盟组织建设与发展研究;

6.宁夏社区教育“区级、地市级、县(区)级、乡镇、社区(村级)”多层一体化指导服务机构建设、发展与管理研究;

7.宁夏“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推进思路和策略研究;

8.宁夏职业教育“国家智能仿真实训中心”建设、管理与运行机制研究;

9.学分银行建设存在问题、实施路径及政策支持研究;

10.宁夏职业院校公共基础课程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实施路径研究及中等职业教育学业水平考试可行性研究;

11.职业教育服务“精准扶贫”的宁夏研究与实践。

(二)一般项目

1.宁夏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推进策略研究;

2.宁夏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研究;

3.宁夏中职学校“双优”建设及相关配套政策制度研究;

4.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宁夏中职学校德育工作研究;

5.宁夏职业教育专业教师轮训基地和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培育研究;

6.宁夏开放大学建设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设思路与举措;

7.宁夏现代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共享运行机制与运行成本分担机制及生产性实训基地社会化运行机制研究;

8.宁夏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及机制研究。

(三)青年项目

1.宁夏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2.职业院校专业建设与宁夏区域产业匹配度研究;

3.《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前期论证和调查研究;

4.宁夏职业教育中职、高职和本科人才贯通培养研究;

5.宁夏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推进策略研究。

二、申报对象

全区各类研究机构、教育智库等机构及社会专家学者、职业院校教师均可申报。课题组人员组成应体现多样性和代表性,适当吸收与课题研究内容直接相关的行政部门和行业协会人员,特别是自治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干部参与研究与管理,提供相关过程性支持,提高课题的现实针对性,强化成果的转化运用。

三、申报条件

(一)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一般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主持人必须主持过近两年的自治区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工程重点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9周岁(1980年4月30日后出生)。社会专家学者须在省级以上出版物发表过职业教育领域相关研究成果(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社会机构须承担过职业教育领域相关项目建设(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人须熟悉职业教育情况,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决策咨询研究经验,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担负科研组织职责和负责或参与职业教育相关政策文件、专项规划编制起草工作。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8人,均应具有申报课题相关领域的科研背景和较好地研究基础,能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并有实际贡献。严禁在课题组只挂名、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等现象。

(三)申报课题要对接国家“职教20条”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立足宁夏实际,重点研究自治区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改革发展目标、政策措施、推进机制等,突出全局性、针对性和政策性,以实际应用为主,不接受纯学术型(理论性)课题研究。

(四)申报课题强调原创性,研究目标要明确,研究思路要清晰,有整体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申报人须针对以上24项课题中的1项进行申报,研究内容应涵盖所要求的内容,不得偏离或更改主题。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如已立项则予以撤消立项,并通报批评。

(五)每项课题提交课题查重报告首页1份(加盖单位公章)。

四、成果要求

课题研究应自立项之日起至2020年11月底前完成,研究不得延期。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将作终止课题处理。

课题结项时需提交如下成果:

(一)最终研究成果:一篇不少于2万字的应用性研究报告;

(二)决策咨询成果:一篇不少于3000至5000字的高质量决策咨询报告;

(三)发表成果:在省级以上出版物发表论文至少1篇。

请于2020年7月31日前提交中期研究成果。

五、资助方式

通过专家评审的课题结果经审定公示后,列入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管理,并与主持者签订课题研究协议书。对准予立项课题给予一定资助,以2万元为基准上下浮动,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6万元,对涉及研究领域较广、难度较大并且推进良好、成果显著的课题,可视情增加资助额度,具体资助额度在批准立项、中期评估和结项时根据课题进展、质量及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社会专家学者、社会机构承担的课题研究任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保障。课题研究协议书签定后,首次拨付资助资金的30%,2020年7月31日中期评估通过后,根据完成情况,可拨付资助资金的60%,待课题任务全部完成,成果经审验合格后,拨付剩余10%。课题资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19〕3号)执行。

六、申报办法

(一)《宁夏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十四五”专项规划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签章后报送至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地址:银川市上海西路127号1905室;联系电话:0951-5559083)。纸质版《申请书》报送1式6份,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nxzcc@163.com

(二)相关申报书下载及信息查询,可通过自治区教育厅门户网进行(http://jyt.nx.gov.cn/)。

(三)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5月10日(以当地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课题申报咨询电话:0951-5559083 

附件:宁夏宁夏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十四五”专项规划研究课题申报书.rar

自治区教育厅

2020年4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jyt.nx.gov.cn/sviewp/55CAB731-5E06-468F-8FBB-D59E1257927C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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