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哈尔滨市社科联2021年度重点研究课题(第一批)招标的通知
2021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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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1/02/25 23:59
各市直相关部门、在哈科研院校、社科学术团体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落实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即日起市社科联开展2021年度重点研究课题(第一批)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1、“十四五”时期推进哈尔滨市高质量发展的路径研究
2、新发展格局下,“十四五”建设东北亚区域消费中心城市的路径研究
3、十四五规划时期哈尔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对策
4、东北振兴政策落实效果分析及未来发展方向初判
5、哈尔滨市数字经济示范城市建设研究
6、关于后疫情时代经济预期管理和政策预研的研究
7、关于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调查研究
8、城市公共数据开放安全体系建设对策与建议
9、城市网络安全规划的对策与建议
10、关于实现全市林业千亿产值目标的初步探索与研究
11、按照层级推进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的实践与思考
12、关于打造全国数据中心重要基地推动哈尔滨市数字经济发展的研究
13、哈尔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对策研究
14、哈尔滨市创新创业政策实施效果研究
15、打造哈尔滨市东北亚寒地“农食谷”的研究
16、哈尔滨建成大数据中心国家枢纽节点暨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研究
17、哈尔滨-大庆-绥化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对策研究
18、加强老年人智能技术应用与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策略研究
19、新时期促进应用型高校毕业生留地就业对策研究
20、我市“4+4”现代产业体系资金链搭建的建议
21、乡村振兴背景下哈尔滨市城乡融合发展路径研究
22、推动哈尔滨市粮食全产业链融合发展的对策研究
23、构建以国家物流枢纽为主体的产业供应链协同发展体系研究
24、面向碳中和:提升哈尔滨城市竞争力向低碳经济转型的碳减排路径研究
二、申报立项
本年度重点研究课题实行公开招标,由市直相关部门、社科学术团体、在哈科研院校及相关单位负责组织申报,已在省社科规划项目、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教育厅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及其他省级、市级单位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市社科联重点研究课题实行课题负责人制度,课题申报人即为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必须为实际参与课题研究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位。
课题研究必须自觉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研究全过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
立项评审时在同等条件下对以下情况给予优先考虑:
1、课题负责人和研究团队熟悉哈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有相关研究基础或决策咨询经历。
2、课题研究团队结构合理,有国内或省内知名专家学者参与,具有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等特点,能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展研究工作。
3、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能够对课题研究给予高度重视,承诺能承担课题经费或对课题研究给予配套经费支持,并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课题立项
市社科联研究课题实行专家评审制度,由市社科联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立项课题,课题申报人与市社科联签定课题协议。
四、研究实施
无特殊情况未能完成研究任务的立项课题,市社科联将予以撤消。
市社科联负责课题日常管理相关事宜,对课题研究团队的研究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
五、结题验收
课题结题时,需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决策咨询报告,同时提交1000字以内的成果摘要,以便推广转化。市社科联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验收,验收结论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验收结论为优秀、良好、合格的课题成果,将由市社科联向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和拨付经费。
六、课题经费
重点课题研究经费由市社科联分两次拨付给课题负责人,课题立项启动时拨付经费总额的50%,结题验收通过后根据结题等级拨付剩余经费,经费额度根据市财政拨款情况、课题申报及专家评审情况确定。
七、成果推广
结题验收通过的课题,其研究成果将由市社科联通过结集出版、问题与对策、网络展示、成果推介等多种形式进行推广,促进成果转化应用。
八、相关要求
1.课题实行网上申报,请各申报人认真做好选题申报工作,填写哈尔滨市社科联重点研究课题申报表(可在哈尔滨社会科学网http://www.hrbskl.gov.c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哈视界微信公众号下载),2021年2月25日前报送至市社联电子邮箱sklpjb999@126.com,逾期不予受理。电子文件名标明重点课题。
2、课题负责人每人限申报1项课题,且不得作为其他课题组成员申报;以课题组成员身份申报课题,同年度最多只能参与申请两项课题;课题选题一经报送,即视为选题拟定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同意对所拟选题进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3、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后,即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并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其获准的立项予以撤销。对未能通过市社科联验收或因故终止的课题,课题经费退还市社科联。
联 系 人:宿 庚 谷秀敏
联系电话:87657272 87657268 15045678119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买卖街123号518室
附件:哈尔滨市社科联2021年度重点研究课题申报表
哈尔滨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1年1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www.hrbskl.gov.cn/a/tzgg/2021/0125/5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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