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司法厅2023年度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申报公告
2023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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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3/03/31 17:3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新国发2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度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工作,现就课题立项申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课题选题范围
1.贵州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七进”研究
2.贵州省重大事件法治督察制度建设研究
3.贵州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比较研究
4.贵州省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调查研究
5.法律咨询服务类市场主体调查研究
6.贵州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研究
7.推动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工作机制研究
8.罪犯病亡引发国家赔偿解决路径研究
9.贵州省生态保护补偿问题及对策研究
10.贵州省数据交易流通制度建设研究
11.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调查研究
12.贵州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调查研究
13.贵州省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反馈落实情况调查研究
14.贵州省诉源治理问题及对策研究
15.贵州省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发挥调查研究
16.贵州省创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研究
17.贵州省青少年法治教育问题及对策研究
18.贵州省红色法治文化保护与运用研究
二、课题申报形式
1.适用对象:主要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进行公开立项委托。
2.课题形式:课题申报主持人在上述选题范围内进行申报。
3.课题组成员:每项课题除课题主持人外,课题组成员一般为3—7人。
三、课题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主持人需严格按照本公告公布的选题名称进行申报,不得对课题名称进行修改。
2.课题申报主持人具备组织课题实施的专业素养和研究基础,课题组成员整体科研力量较强,具有完成该课题的能力。
3.课题研究方向正确,重点突出,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4.课题研究方法科学可行,研究视角新颖,设计思路清晰,充分运用调查研究、案例分析、第三方评估、满意度测评、数据统计等实证研究方法。
5.课题研究成果实用可行,具有决策参考价值。
6.课题申报主持人所在单位积极支持,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保障条件。
四、研究成果要求
1.研究成果政治方向正确,理论上有创新,对实践有指导意义,对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深入剖析,能抓住问题关键,并从理论和实践上较全面地论证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2.研究成果完成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为保障研究进度,课题主持人要明确计划,做好课题开题、接受中期检查等工作。
3.研究成果应未公开发表,篇幅2万字以上,符合学术规范要求,通过中国知网检测出具的复制比不超过25%。
五、申报程序
1.申报期限:2023年3月16日至3月31日下午5:30,逾期不予受理。以邮寄方式寄出课题申报材料的,寄出时间超过申报截止时间的不予受理。
2.课题申报主持人登录省司法厅门户网站下载《贵州省司法厅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申报书》《贵州省司法厅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论证活页》等表格,按照填表说明如实填写。
3.课题申报主持人提供课题纸质盖章申报材料原件一式3份,于规定时间内交省司法厅(非涉密申报材料可通过快递邮寄),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到联系邮箱,电子文档文件名格式为:主持人姓名+申报课题名称+联系电话。
六、立项评审程序及联系人
1.立项评审:省司法厅组织评审专家进行立项评审。
2.立项公告:立项申请经立项评审通过后,在省司法厅网站公布立项课题名单,并向课题组发放立项通知书。
3.联系人:廖常俊
联系电话:0851-85556862,18008510365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都司路130号贵州省司法厅
联系邮箱:756247251@qq.com。
附件:
2023年3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ywgz_97/fzyj/202303/t20230316_785423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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