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司法研究课题的通知
2023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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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3/06/25 23:59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加强司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推动新时代人民司法事业高质量发展,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了2023年度司法研究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根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理论研究成果评选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本年度课题继续向各级人民法院、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其他相关机构公开招标,我院将择优审批立项。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司法研究课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法学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科研优势或者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
2.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对拟招标课题有深入研究、见解独到的,也可不受该条件限制;
3.课题组所在单位具有完成课题所需的人财物保障条件;
4.课题组成员(不含申请人)数量为3至8人,且均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
5.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违背学术道德和学术不端情形。
(二)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正在承担我院2022年度司法研究课题或者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理论研究课题等中央部委批准的内容相同课题的,不接受本次申报。
(三)法学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其他相关机构与人民法院联合申报或者主持人所在单位有经费支持的,予以优先考虑,鼓励不同层级人民法院之间联合申报。
二、研究期限
1.各课题组应当自收到本院立项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课题研究。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批准。
2.本院将结合各课题组的研究计划、研究成果现实需求等情况,在通知立项时一并提出课题完成的具体期限。鼓励提前完成研究工作。
三、申报事项
1.申请人为院校或科研机构的,课题组成员需有2名以上法院工作人员。申请课题可以从课题选题参考范围中选定,也可以围绕选题内容自拟题目。
2.申请时须如实填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司法研究课题申请书》(电子版可联系课题管理人发送),于6月25日前将《申请书》(5份)、课题《论证活页》(10份)寄送给课题管理人。另外,须将《申请书》《论证活页》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两份文档分别命名为“申请书+申报课题名称+申请单位+主持人”和“论证活页+申报课题名称+申请单位+主持人”。报送材料形式要件不符合要求的,不纳入评审范围。
3.我院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后,本院将发文公告。对未中标者,不再另行通知。
课题管理人: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刘吉旭
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邮编:730070
联系电话:0931-2839165 17797613202
电子邮箱:gsgyyjskt@126.com
附件:1.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司法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2.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司法研究课题申请书
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研究课题论证活页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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