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国际农业研究课题申报指南
2023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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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3/11/20 23:59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助力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和贸易强国,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设立国际农业研究课题,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承担单位。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核心,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推动农业贸易高质量发展为方向,以促进国内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就业增收为重点,推进农业贸易更好地服务于乡村振兴和农业强国建设,力争形成一批时代特征鲜明、具有较高决策参考价值的理论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
二、选题方向
(一)农业贸易助力农业强国建设的重点领域与政策建议
结合国情农情和国际经验,深入分析农业强国建设的内涵外延和主要特征,研究农业贸易在农业强国建设中的角色定位、可以发挥作用或影响的重点领域,提出农业贸易助力农业强国建设的政策建议。
(二)农业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内涵与推进路径
围绕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贸易强国的重大战略部署,立足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和我国农业贸易发展现状,界定新时代新征程农业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内涵,提出推动农业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和政策建议。
(三)全球粮食安全特征、趋势及风险挑战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对全球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粮食供需、价格形势及趋势进行研判,结合我国粮食生产和消费变化,分析我国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保障粮食供给方面面临的风险挑战,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出政策建议。
(四)贸易投资一体化视角推动农产品进口多元化研究
梳理当前我国农产品贸易和农业对外投资现状,针对我重点进口大宗农产品,逐项深入分析替代来源地的供应潜力,从贸易投资一体化视角,提出优化农产品贸易布局、推进农产品进口多元化的政策建议。
(五)粮食生产支持政策评估与国际经验借鉴
对我国现行粮食生产支持政策从有效性、合规性和政策效率等层面进行科学评估,总结提炼美欧日等发达国家支持粮食等重点农产品生产的有效经验做法,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粮食生产支持支持政策、健全财政投入长效机制的建议。
(六)农业服务贸易的内涵、分类与统计
基于我国国情农情,结合国际规则和惯例,研究界定农业服务贸易的内涵和外延,探索科学的分类方式与统计方法,并在此基础上梳理我国农业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促进我国农业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建议。
(七)我国农产品出口面临的问题、挑战与对策
系统梳理当前我国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现状、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研判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产品出口面临的挑战及发展趋势,并提出促进我国农产品出口持续快速发展的有效路径及对策建议。
(八)自贸试验区农业政策创新现状与国际经验借鉴
系统整理当前自贸试验区农业领域创新做法及存在问题,结合国际经验,研究谋划下一步可在以农业为重点的自贸试验区、开放区先行先试的涉农政策,提出通过自贸试验区建设推动农业开放发展的政策建议。
(九)跨境电商农产品贸易:统计口径、发展趋势及对策建议
深入剖析我国跨境电商农产品贸易统计指标和口径,分析其合理性,结合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现状及趋势,研判未来跨境电商农产品贸易的发展趋势及面临的挑战,提出可行性对策建议。
(十)碳关税背景、进展、影响及合规性分析
在系统梳理碳关税发展背景和历程基础上,对现阶段全球范围内碳关税进展情况,碳关税对农产品贸易及宏观经济的影响,碳关税合规性问题,以及我国农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等内容展开深入分析。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
课题申报人需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相关领域专家书面推荐;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实践经验和较好的工作基础,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具备按时完成课题研究的物质条件和时间保证。
(二)申报单位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为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其他相关单位,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申报单位(联合申报牵头单位)在农业贸易领域具有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申报单位(联合申报牵头单位)负责对相关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承担课题管理职责。
(三)限制条件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题目。申报课题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承诺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
四、立项程序
(一)申报受理
自本课题申报指南发布之日起面向社会受理申请。申请人自行下载并填写课题申报书,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将申报书Word电子版和签字盖章页扫描PDF版,于2023年11月20日前发送指定邮箱。
(二)组织评审
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承担课题研究任务的申报人和申报单位,在官方网站发布公告信息。
(三)签订任务书
由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与承担课题的申报人和申报单位签订课题研究任务书,并拨付研究经费。
五、有关要求
(一)研究时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
(二)成果形式
申报人应按要求提交中期研究报告和最终成果。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所有,公开发表的成果应注明课题资助单位。
(三)经费支持
每项课题安排研究经费10万元左右。课题申报单位需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要求,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方案并认真执行。
联系方式:
吴薇 010-59194572,孙玥 010-59194550
邮箱:atpcbsh@126.com
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
2023年11月1日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www.mczx.agri.cn/tzgg/202311/t20231103_80463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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