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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第七批宁波市哲社规划课题(教育专项)的通知

2024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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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截止日期:2024/07/15 15:00

各有关单位:

现就做好2024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专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的先导、引领作用,针对宁波教育领域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坚持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并重,更好地服务共同富裕背景下宁波教育的改革发展大局,为加快教育强市建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宁波样本建设作出教育贡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申报项目。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相同内容已列入省级或国家级相关研究课题的。

(2)所负责的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各类项目两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项者。

三、成果形式

2024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专项)的成果形式为论文、决策建议稿或研究报告。

四、结题方式

1.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在“宁波市社科院认定主要学术刊物目录”上公开发表,且标注“宁波市社科规划课题成果”的,可免于评审鉴定,直接通过验收。未达到免评条件,但在有全国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发表字数不少于4000字的论文,或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理论版发表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文章,须经过评审鉴定,确定是否通过验收。不符合以上要求或以增刊、学术研讨会论文形式发表的均不予结项。结项的论文必须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

2.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稿的,研究报告一般不少于15000字。决策建议稿(约4000字)。决策建议稿应简要叙述该成果最有价值、最能引起学界或领导关注的主要观点及其论证。同时须经过评审鉴定确定是否通过验收。

3.凭正规录用通知(须承诺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刊发),可参加评审,如评审通过,视为课题完成,若在录用通知承诺时间内正式出版,凭出版物原件可正式办理结题手续。

4.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

五、资助经费

每项课题研究经费为1.5万元,立项签署协议后拨付50%,课题结题后再拨付剩余50%研究经费。

六、申报办法

1.2024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专项)设课题指南(见附件1《2024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专项)选题指南》)。课题申报者可以根据自己在教育领域的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从中选报,指南所列出的只是研究“方向”,课题名称可作适当调整。

2. 2024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专项)实行限额申报,名额分配如下:

(1)各高校申报数额分配:

宁波大学8项,宁波工程学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江万里学院、宁波财经学院各5项,宁波诺丁汉大学2项,宁波开放大学、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各3项,浙江商业技师学院1项。

(2)区(县、市)和直属学校(单位)申报数额分配:

海曙区、鄞州区、余姚市、慈溪市各3项,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奉化区、宁海县、象山县各2项,高新区、前湾新区各1项,市直属学校(单位)限6项。

3.本次课题采用网上申报与线下申报相结合形式,申报系统网址是(https://www.nbjks.cn/),进入后点击“管理平台”,在“宁波教育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中按课题类别网上申报,其中“申报盲评文本”栏中上传《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在“申报评审表”栏中上传《课题申报表》。系统将于文件下发之日起开放申报,于2024年7月15日15点关闭(管理单位审核需在此时间前完成,所有课题均需上传活页评审表)。请各管理部门根据时间安排先期做好线下的课题选拔培育等相关工作。

(1)高校申报。申报者在系统中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报,科研管理部门作为初审单位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后,向市教科规划办提交限额数量范围内的课题。

(2)区(县、市)申报。申报者在系统中向本区(县、市)教科所(室)申报,区(县、市)教科所(室)作为申报工作的初审单位在审核通过后,向市教科规划办提交限额数量范围内的课题。

(3)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申报。申报者由市直属学校教科规划办初审通过后,由单位课题管理人员汇总后通过申报系统报送市教科规划办公室。

(4)所有申报者与相关管理者需先在平台上注册并登录。

4.《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必须严格按照申请表中的提示填写,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不得出现申请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背景材料,填写的内容和字数不超出表中提示范围。

5.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签署明确意见,并于截止日期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市教科规划办。

6.课题申报时间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7月18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七、其他

申报材料由宁波市教科规划办受理。包括:《课题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使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单位汇总表》一式一份,A4纸打印。以上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nbjkghgl@163.com。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87340011 。

地  址:鄞州区文苑路462号三号楼6楼宁波市教科所612室

邮  编:315100

附件:1. 2024年度第七批市哲社规划课题(教育专项)选题指南

2.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专项)申报表

3.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 2024年度第七批市哲社规划课题(教育专项)申报汇总表

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

附件:1. 2024年度第七批市哲社规划课题(教育专项)选题指南.docx

附件:2. 2024年度第七批市哲社规划课题(教育专项)申报表.docx

附件:3.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x

附件:4. 2024年度第七批市哲社规划课题(教育专项)申报汇总表.xls

原文链接:http://www.nbssa.org.cn/art/2024/6/24/art_1229619709_22331.html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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