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的通知
2024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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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4/08/15 23:59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精神,推进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桂教研〔2021〕4号),推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培育国家和自治区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经研究,今年继续开展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的与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家战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面向未来教育加快推进构建新质生产力,鼓励和支持高校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为抓手,聚焦研究生教育的重点、难点、关键问题,开展改革创新和实践应用,推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营造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良好氛围。争取通过课题申报培育出一批经过实践检验的广西研究生教育教学新成果,展示我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效,对提高我区研究生教育质量起到引领和激励作用。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者须为我区高校在岗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学风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优先向未获得过教改项目的一线骨干青年教师及管理人员倾斜。
(二)申报项目要充分对接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申报选题指南见附件2),对我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一定理论指导意义和应用推广价值。
(三)已获得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资助但未按时结题者不得申报。近5年内已获得立项的项目,在研究内容没有特别创新或突破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三、项目经费
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应不低于3万元,所需经费由各校从我厅核拨的2024年生均综合定额经费和学校非税收入中统筹安排,各高校可根据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合理增减不同单个项目的资助经费,确保各类项目平均资助额度不低于要求即可。对于我厅评审后公布立项的项目,各校要按规定的资助额度将所需研究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予以落实。
四、项目申报名额
为确保项目质量,同时调动申报积极性,项目申报采取“基本名额+统筹名额”的方式限额申报。我厅在综合测算研究生导师规模、学位点分布及数量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各申报单位意愿及往年申报的项目质量后确定基本名额(见附件1),统筹名额的比例为基本名额的10%。各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总数不得超过“基本名额+统筹名额”的总数。
五、项目管理和实施
(一)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由项目负责人全面承担项目的管理与质量,组织项目组成员开展研究和实践工作。
(二)项目的立项、结题、延期、撤销等工作,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桂学位〔2014〕18号)执行。
(三)各高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本校研究生教改项目管理制度,为项目的研究和实践提供必要的条件与经费支持,并加强对项目的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年度或中期检查。
六、其他要求
(一)项目申报采取网络申报方式,需登录网络申报系统填写《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申报书》(见附件3)。
(二)请各有关高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校内评审和遴选,严格按下达给各高校的项目数推荐,并组织本校遴选后推荐的项目申报者于2024年8月15日前登录“广西高校科研管理和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keyanyun.myclub2.com)完成填报,网络填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完成遴选后,请各高校填写《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汇总表》(见附件4),于8月15日前正式行文报送我厅。纸质材料一式2份,电子版以“学校名称+研究生教改课题”命名,打包发送至自治区学位办电子邮箱:gxxwb2012@163.com;通讯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自治区教育厅2108室学位办(收)。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学位办联系。联系人及方式:居玛丽,0771—5815191。
附件:1.2024年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名额分配表
2.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选题指南
3.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申报书
4.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7月2日
文件下载:
桂学位〔2024〕8号 自治区学位委员会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24年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186444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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