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绵阳市级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政法专项课题”的通知
2024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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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4/09/20 23:59
各县(市、区)社科联、法学会,在绵高校社科联,在绵高校、各级党校科技(社科)处,市法学会团体会员单位、个人会员,市法学会直属研究会:
为充分挥法学会“智囊团”“思想库”作用,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按照《绵阳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做好
2024年度市级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政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
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
向,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围绕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绵阳法治建设实际开展应用法学研究,着力推出一批具有创新实践
价值、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优秀法治理论研究成果,为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全力打造成渝副中心贡献法治智慧。
二、选题范围
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重大问题及实施“五市”战略、加快建成川北省域经济副中心,平安绵阳和法治绵阳建设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等开展
专项课题申报。
三、课题数量
2024年度市级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政法专项课题”设置为6个课题,原则上2025年2月完成。
四、资助方式
对于已完成并通过鉴定结项评审的课题,将按照《绵阳市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给予结项的课题按5000元/个补助
经费。课题研究成果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肯定性签批并采用,每个给予1000元的奖励资助。各课题承担者所在单位或相关
部门,可立足实际,给予一定的配套研究资金资助。
五、申报对象
全市政法部门、行政执法单位、企事业单位及其法务部门、在绵高校、科研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社会法学法律类团体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以
及其他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研究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与申报。
六、课题选题
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和所在领域专长,自行拟定选题方向和题目,申报课题要立足推动本学科及行业领域有新进展,避免低水平重复,以撰
写应用类调研文章为主,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应用性和可操作性。
七、有关事项
(一)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四川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要求,认真履行科研管理责任,提供科研信誉保证,严把科研诚信关,全面落实科研诚信要求,避免出现任何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现象和行为,确
保课题申报质量。凡在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
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二)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和指导。要严格审核申报课题,审核内容包括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
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要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三)课题获准立项后,申请人所在单位需要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
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经鉴定后予以结项,鉴定结项等级
予以公布。
(四)未尽事宜按《绵阳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五)申报人需填写《绵阳市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立项申报表》(附件,见原文),并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盖章PDF版和WORD版一并发送至市法学会邮
箱mysfxh@126.com。
联系人:王引 13550815576
绵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绵阳市法学会
2024年8月28日
绵阳市法学会
2024年8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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