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2019年度重大课题第二次申报通知
2019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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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9/09/02 00:00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教育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的服务决策、指导实践的功能,我局决定启动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2019年度重大课题第二次申报。本次申报包含第一次申报未成功立项的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名称
(一)“十四五”广州教育事业发展战略研究;
(二)广州市创建全国“智慧教育示范区”推进策略研究;
(三)广州市教育集团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策略研究。
二、课题经费
课题(一)、(二)、(三)资助经费各20万元。
三、申报范围
国内高等院校、教科研机构、政策研究部门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均可申报。
四、申报条件
(一)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科研信誉,具有主持科研课题的能力和水平,有相应的时间保障,能承担课题组织与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主持过应用对策课题研究的经验。
(三)课题负责人应组成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课题组成员对所申报的课题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相关研究成果。
(四)课题负责人没有在研的市教育局科研项目。
五、申报要求
(一)课题名称必须与本通知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每个课题的具体需求见《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重大课题需求表》(附件1),课题成果主要形式为研究报告,课题研究必须按照选题要求,提出既有理论分析又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及措施。
(二)申报单位需提交《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重大课题申请书》(附件2)一式9份,经审核盖章后寄送到广州市教育局科研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83号,邮编:510030),课题申请书电子版及申报汇总表(附件3)请发送至电子邮箱:gzjyky@126.com。申请书和申报汇总表可在www.gzjkw.net的“教育科研”栏目下载。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日。
六、立项程序
(一)答辩评审。广州地区申报单位采用现场答辩方式,外地申报单位可采用现场答辩或视频答辩方式,请课题负责人做好答辩准备。答辩评审时间另外通知,评审工作由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负责。
(二)公示立项名单及签订合同书。根据答辩评审结果,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公示立项名单,市教育局与各责任单位和课题负责人签订合同书。
(三)公布立项名单。公布立项名单并划拨课题首期经费。计划9月底前完成。
附件:
1.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重大课题需求表
2.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重大课题申请书
3.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重大课题申报汇总表
广州市教育局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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